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徐晓伟
副组长:阿地力·沙塔尔、苑炜、王世伟、马荣
成 员:孙桂丽、朱军、叶尔江·拜克吐尔汗、母俊景、王卫江、库德来提、方淼
二、推荐范围
三、推荐条件
四、推荐名额
五、推荐评价标准
被推荐学生按照专业学习成绩占80%,综合成绩占2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
考核鉴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学分加权平均分*80% 综合测评成绩*20%
* 学分绩点为前三年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活动分数获奖情况分数
* 综合测评成绩赋分标准见附件
六、推荐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9月12日20: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工作组将对以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八、咨询与申诉
咨询电话:方老师 0991-8762469 18699070128
申诉电话:0991-8762363
学院k66凯时官网(http://lyxy.xjau.edu.cn/)
* 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