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阿地力·沙塔尔
副组长:王世伟、苑炜、马荣、张晓佳
成 员:孙桂丽、朱军、叶尔江·拜克吐尔汗、阿丽亚·拜都热拉、辛蓓、迪丽努、姚海洋、景一敏、王卫江、秦雪、方淼
二、推荐范围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符合以下学业条件:
四、推荐名额
2024年我校下达至我院的推免生名额为8名,(其中少数民族1名,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及推免生辅导员),以上为预分配指标,最终以学校实际下达为准。学院在各班级不限定具体名额,凡是上述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五、推荐评价标准
被推荐学生按照专业学习成绩占80%,综合成绩占2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
考核鉴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算术平均分*80% 综合测评成绩*20%*
学分绩点为前三年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活动分数获奖情况分数
* 综合测评成绩赋分标准见附件
六、推荐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时间安排,2023年9月7日19:00前提交以下材料: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工作组将对以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待录取阶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入学资格:
1.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八、咨询与申诉
咨询电话:方老师 0991-8762469 18699070128
申诉电话:0991-876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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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附:综合测评成绩赋分细则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