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与园艺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k66凯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5浏览次数:184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4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我院推免工作领导

小组会讨论决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推免生学科、人数

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园艺学、林学、农业推广硕士(园艺、林业、设施农业领域)

拟接收候选人数:17

二、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1、申请者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并自愿在我校学习。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总评成绩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10%范围内(民考汉学生可适当放宽,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原则上按平均总评成绩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推荐;被推荐者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被推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以上(含426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hsk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中等a级以上,或者参加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6、品行端正、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8、我校今年拟选聘1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聘担任辅导员(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选聘辅导员方案》),我院拟接收申请人员4名。同时,我校将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的通知》。我院拟接收申请人员1名。被推荐为“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或研究生支教团”的除满足推荐条件中的123567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

.本科期间曾担任过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或为院级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至少荣获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

.吃苦耐劳,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总评成绩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40%范围内(民考汉学生可适当放宽,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原则上按平均总评成绩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推荐;被推荐者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重(补)修课程;

. 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76分(含376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70分以上(含27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hsk考试成绩达到中等a级以上,或者参加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初选

1、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总评成绩(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的排名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名次,按照《2014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的限额提出推免生名单。考虑到学院学生人数较多,愿意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愿望较高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后延50%的人数作为候补推免生。

2928日至930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将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生确定为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

四、复试

1、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要求至少有10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推免生申请人填报的导师,均列为复试专家组成员。复试专家组在本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3、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应含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一门。

(2)笔试科目:植物学;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106日晚北京时间2030-2230分,82158220教室。满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时间定于107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开始,地点:林学与园艺学院会议室。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应少于20分钟。面试问题不宜过于单一和简单,考查范围应涉及政治立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外语应用水平,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承受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复试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由初选成绩和复试成绩经加权后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前三学年平均总评成绩×60% 笔试成绩×40%)×30%+面试成绩×70%

六、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由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少数民族学生优先选择导师,选择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单独排名),每个导师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名推免生,林学、园艺学﹑风景园林学不接受跨学科推免生,名额用完为止。

七、接受学生申请工作

接受学生申请负责人:梁凤丽

报名时间:2013923-926

八、其他事项参照学校研究生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林学与园艺学院

                                          2013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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