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调剂生计划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缺额人数 |
0907林学 | 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 16 |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缺额人数 |
0954林业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6 |
二、招收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907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41 | 30 | 45 |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954林业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41 | 30 | 45 |
三、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我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9.我院所有专业仅接收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的考生调剂。
10.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外,需遵从以下调剂原则:
按照以上报考及本科专业调剂的原则,生源仍不足的情况下,本科是其他专业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林学或林业专业的考生,按照初试分数的高低进入调剂。
四、调剂安排
(一)我院调剂系统于4月6日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根据各专业调剂情况决定。
(二)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和志愿。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点击“接受复试”,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其他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方式、内容及录取等其他要求参见我院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放弃。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锁。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